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降低政府采购成本,引导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长垣县财政局面向全县征集长垣县财政投资项目小型工程施工入库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施工企业类别: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 、绿化 、公路 、水利水电。
二、施工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在长垣县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5、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能力(提供近半年的财务报告)。
7、供应商须具备以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8、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4、在长垣县境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附房产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租房合同);
5、提供企业信用查询记录;(近一个月“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
四、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
2、施工企业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长垣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长垣县人民路财政局4013室)
4、每个供应商只能入围一个工程类别并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长垣县财政局会同相关专家对入库的施工企业进行全面评审或现场考察,并将评审结果在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6、入库的施工企业应自觉接受长垣县财政局的监督管理,正常、有序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长垣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长垣县人民路财审大厦4013室
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373-8883625
长垣县财政局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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