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由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延安路(许由路-阳光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刘耀东等七位成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工程量清单主材进行详细评审,又不听招标人解释,擅自减少了招标文件已经规定的评审因素,拒不服从监督人员整改建议,坚持出具了评标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款、《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如下专家:刘耀东,李莉,李先枝,孙庆东,刘静鹤,张喜庆,李红霞给予暂停评标资格3个月的处理,时间自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11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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