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投标人:
自2012年以来,有部分投标人项目结束后未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为保护投标人的正当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中心退还以前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未退保证金明细详见附件:
一、办理地点
财审大厦7楼大厅保证金窗口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办理程序
投标人提交本单位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往来收据(客户名称填“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往来项目填“长交建/长交采×× 号投标保证金”,金额项填本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并填明开票人和开票日期,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由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本中心保证金窗口办理退还申请。中标单位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企业名称、银行账户等企业信息有变更的,在办理退还申请时需提交企业变更有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代理人需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73—8889330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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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办公电话:0373-8889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