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垣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长垣县人民检察院院内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工程名称:长垣县人民检察院院内道路工程
二、项目编号:长交建2012ZB046号
三、招 标 人:长垣县人民检察院
四、工程地点:长垣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五、工程内容:20cm厚12%灰土;20cm砼(c20)路面;40cm厚沥青路面;路缘石(石质、砼质)1000m(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计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200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须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拟报注册建造师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九、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7月19日—2012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18:30
十、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7001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
十三、开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赵先生 13938709968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陈先生 0373-8877989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陈女士 0373-8886911
十五、注意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如系委托投标)、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证件审原件留复印件(盖红章)一份。
十六、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纪委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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