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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9 16:32:46 发布人: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等文件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强化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织负责,自主选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自主选择与项目相适应的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依法组织编制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负责解释、澄清、答疑资格预审和招标文件中相关问题。规范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明确项目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人、审核人、负责人。

、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招投标环节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部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自2020111日起,全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文件挂网前审查备案环节,由招标人自主发布招标文件,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切实加强招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础,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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