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发展,按照省住建厅、发改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卫健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建文﹝2020﹞13号文件精神,需将《长垣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20年(第四十六号)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金额由100%缴纳调整为50%缴纳。
详细缴纳金额如下:
长垣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20年(第四十六号)出让公告:
G2020-80号的保证金由5409万元调整为2704 万元。
G2020-84号的保证金由5175万元调整为 2587万元。
G2020-87号的保证金由5972万元调整为2986万元。
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