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市发展,按照省住建厅、发改委员会、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卫健委、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税务局等7个部门联合下发的豫建文﹝2020﹞13号文件精神,需将《长垣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20年(第四十九号)出让公告》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金额由100%缴纳调整为50%缴纳。
详细缴纳金额如下:
长垣市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2020年(第四十九号)出让公告:
G2020-83号的保证金由8888万元调整为4444万元。
G2020-86号的保证金由5242万元调整为2621万元。
G2020-88号的保证金由9049万元调整为4524万元。
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