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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完善规章制度 规范交易行为 ——县政府出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 2013-03-26 10:02:30 发布人: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长垣县委县政府自整合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来,坚持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两手抓,在努力建设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同时,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作为县交易中心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探索“科技+制度”的预防腐败模式,努力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

         近日,县政府研究出台了《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长政办[2013]23号)和《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长政办[2013]24号)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县交易中心的职能职责,划定了公共资源交易范围,制定了推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的措施;规范了交易规则程序,建立了责任追究、招投标管理等制度,完善了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系。

      《管理工作意见》和《监督办法》细化了招投标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程序,健全了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为县公共资源交易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高效、规范的环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用制度制约权力,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加强从源头和根源上预防腐败,确保部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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