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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垣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2-07-18 09:33:04 发布人:长垣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长垣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长垣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人:长垣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2ZB025号

四、采购项目内容:新增设红绿灯路口3个;各种交通标志牌共364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

7、供应商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售价:现金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07月18日—2012年07月24日,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财审大厦七楼7001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2年08月9日上午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财审大厦八楼8003房间(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

6、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7、是经销商的须出具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长垣县财政局:    0373-8883625

长垣县监察局:    0373-8889109

长垣县检察院      0373-8855291

十三、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垣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03806566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7798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373-8886911

 

                                        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河南省新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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