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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长垣市协议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第2023-75号)

发布时间: 2023-11-29 11:27:00 发布人:土地交易员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租赁公告

编号:长垣市协议租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第2023-75号)

根据国家、省及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试点政策规定,经长垣市人民政府核准,魏庄街道办事处大西村农民集体农民集体委托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协议租赁J2023-30号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宗地情况J2023-30号宗地位于魏庄街道办事处李庄村耕地南侧、大车西村耕地东侧,不动产单元号为 / ,土地所有权人为魏庄街道办事处大西村农民集体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为长集有(2013)第02724号,土地面积为5593.8平方米(合8.39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有偿使用方式为 租赁 ,土地使用年限为20年,交易方式为 协议 ,土地开发程度为 六通一平

二、宗地控制指标

1、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其它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2、产业准入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强度不低于 233万元/亩,年产出效益不低于 350 万元∕亩(其它要求详见长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准入条件)。

3、约束性指标:年亩均税收不低于 10 万元,该指标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约定,竞得人需严格遵从约定内容。

4、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长垣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长垣市主导产业规划,禁止建设“十五小”、“新五小”等重污染企业。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须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其它要求详见长垣市生态环境分局环保要求)。

5、其他内容。除以上指标外,《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经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竞得人还需与租赁人、长垣市人民政府三方共同签订《长垣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约。

三、意向用地人和入市起始价。本次协议租赁的初步意向用地人为长垣市垣起中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租赁起始价为:4834元/亩/年。

四、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9日08时至2023年12月1日24时,共3日。

五、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相关单位或个人对本次协议公告持有异议的,应于截止日期前书面报建设大厦A座607室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不接受电话及口头意见。

六、相关问题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土地所有权人将与意向用地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租赁人名称: 长垣市垣起中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租赁人联系地址: 长垣市魏庄街道办事处起重工业园区巨人大道南段288号

租赁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59930 51818

挂牌人名称:长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挂牌人联系地址:建设大厦A座6006

挂牌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先生 0373-8885279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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